| 美国入境口岸
进入美国海关,须填写两份表格,一份是美国海关申报单,一份是美国出入境证明单(I-94)。美国的海关官员会检查这两份表格并
最后决定您是否可以进入美国以及能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请千万保管好,并随时携带I-94表,尤其在临时离开美国境的时候,否则无法再度返回。
如果您从美西的洛杉矶入关,入关后,请您从右手边的出口走出,本公司的接待人员会手持欢迎标志接机。
美国海关表格样本:
核对机票内容
如果机票上的名字与您护照上的名字不一致,请您联系票务机构为您出一张新票;如果时间来不及,出票机构会通知航空公司在计算机定位系统中加一个说明,说明您的正确姓名,不会旅行。
机票上的日期与行程不同:请与您的旅行代理联系,及时作出相应的 调整和安排,迅速解决问题。
在美国更改行程:更改任何行程,请提前提出申请。以免发生更多的费用。
入境携带的证件
1、邀请书复印件,一定要申请签证时用的邀请信;
2、访问行程;
3、名片;
4、美方接待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电话;
5、住宿的酒店的地址和电话;
6、相关参观考察单位的的地址和电话。
美国入境申报
按照美国法律,如果您携带现金入境超过1万美金,一定要向海关申报,否则移民海关可以没收您的财产。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不是美国永久居民,无论您带多少钱入境并申报,对您都没有任何不好的影响,您的申报单可能
还成为您在美国投资或拥有财产的证据。
美国禁止入境
美国移民海关在理论上可以用任何理由拒绝您入境。实际的理由通常是:
1、当移民海关联系美国邀请单位时,美方不承认邀请;
2、有人具名举报您或您的团组有移民倾向;
3、美方邀请单位在移民局黑名单上。可能因为他们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本人没有美国身份或其它原因;
4、移民局无法联络到美方邀请单位,无法证明邀请信的真实性;
5、而当移民局与邀请信上注明的有关访问单位联系时,他们否认访问安排。
如果访美邀请是由美国服务机构安排发出的,不会出现任何上述情况;因为其它机构发出的邀请信出现了任何上述情况。
要获得赴美国的商务或旅游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短期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旅游或短期商务活动,有合理的旅游目的,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申请人旅游和在美国期间所需费用;在国外有不可放弃的居住权;有短期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不可分割的社会,经济和其它关系。根据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条款中第214条(b)款,如果申请人不能推翻对其移民倾向的假设,领事官员将不会为其签发签证。
申请这两种签证的必备材料如下:
B-1签证:B-1签证签发给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 商务活动包括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客户洽谈业务。
该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国停留期间就业。 B1申请人应出示其拟在美从事商务活动的相关文件,包括发自美国邀请方的邀请函,表明访美目的和证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文件,如结婚证书,在职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等等。
B-2签证:B-2签证签发给赴美国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治病、探亲访友以及参加会议。
该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国停留期间就业。 申请人需要出示美国的亲属或朋友的邀请信,或证明参加了旅游团或会议的信件,证明申请人经济能力或在美国亲友的经济能力的文件,或证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文件,如结婚证书,在职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等等。
学生签证
(F-1,M-1签证)
为获得赴美留学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
他们唯一的目的(不仅是首要的)是学习;
他们有能力并计划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
在不从事未经许可的工作的前提下,他们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学费、生活费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的全部费用;
他们有不可分离的社会、经济和其它因素使其在完成计划的学业后离开美国。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已无条件地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学校必须提供填写完整的I-20表和录取通知。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出具一些能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资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包括所学的科目及成绩)、TOEFL成绩单以及学校所要求的其它成绩,如GRE、GMAT等。所有F1、M1申请人必须出示其录取学校所发的有效的I-20表。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完成学业后有归国计划。 他们可以通过许多方式来证明这一点。 比如:他们可以表明中国需要他们在美国所学的这一领域。
通常来自中国名牌学校的学生在回国後可找到好的工作。
致F,M和J类学生或交换学者签证持有人: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F,M和J类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学校开学或项目开始前的三十天之内才允许进入美国。F和M类的开学日期以I-20表上的日期为准。J类以DS-2019表上的日期为准。请仔细拟定到访美国的日程安排。
给F、M和J类的重要旅行信息
致F,M和J类学生或交换学者签证持有人: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F,M和J类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学校开学或项目开始前的三十天之内才允许进入美国。F和M类的开学日期以I-20表上的日期为准。J类以DS-2019表上的日期为准。请仔细拟定到访美国的日程安排。
SEVIS
所有学生和交换学者签证的申请人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都必须在SEVIS上登记。SEVIS指的是学生和交换学者信息系统(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邀请机构(例如学校)有责任把您的资料输入该系统。有关SEVIS的问题请直接跟您的邀请机构联系。
交流访问学者
(J-1签证)
“J” 交流访问学者计划旨在促进在教育、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人员的知识和技术交流。参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各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教授,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以研究培训和示范专业知识或技能为目的的访问学者。
“J”交流访问者必须有足够的学术准备和英语语言知识以保证申请人在接收其的教育机构或其他研究机构进行整个过程的学习。
如果申请人的英文水平不足以让其完成整个学业。学院须出具文件证明为其安排特殊培训以提高其英语水平。
按照“J”交流访问学者计划参加医学专业本科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几项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必须已经通过外国医学专业生考试。
证明有足够的英语语言知识;必须在完成交流项目后回国居住两年,必须计划在美国停留的期限到达后离开。
作为访问学者赴美进行考察咨询,教学或研究而不行医的医生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必备的材料:
填妥的DS-156、DS-157和DS-158申请表
在中信实业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的收据
有效的护照。该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计划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多至少9个月。
两张最近的美国护照相片
“J” 申请人必须出示已填妥的由美方赞助单位或邀请机构发的DS-2019表。“Q” 签证的申请人需要一份批准书I-797表。参加
“Q” 交流访问计划的人员需要有由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并由担保方出具的非移民工作批准书I-129表。当工作许可被批准后,国土安全部将通知I-797表上注明的担保方。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移民与国籍法》的规定,即使其工作许可已被批准,也不能保证其获得签证。
证明有足够的奖学金或个人的资金支付其所有的开销或者有为其开销所做的其他安排。“足够的资金”指申请人在美期间既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也不会靠未经批准的工作来支付其费用。
其它要求:
申请人还应该提供能说明在美国停留的期限到达后离开美国的材料。就是可以证明你在中国有不想放弃的紧密的社会,经济或其它联系的有关文件,以向问话的领事证明你在美国短期停留后会回到中国。
关于您将在美国进行的研究项目的简要说明。
致F, M和J类学生或交换学者签证持有人: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F,M和J类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学校开学或项目开始前的三十天之内才允许进入美国。F和M类的开学日期以I-20表上的日期为准。J类以DS-2019表上的日期为准。请仔细拟定到访美国的日程安排。
给F、M和J类的重要旅行信息
致F,M和J类学生或交换学者签证持有人: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F,M和J类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学校开学或项目开始前的三十天之内才允许进入美国。F和M类的开学日期以I-20表上的日期为准。J类以DS-2019表上的日期为准。请仔细拟定到访美国的日程安排。
SEVIS
所有学生和交换学者签证的申请人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都必须在SEVIS上登记。SEVIS指的是学生和交换学者信息系统(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邀请机构(例如学校)有责任把您的资料输入该系统。有关SEVIS的问题请直接跟您的邀请机构联系。
工作签证
(H,L,O,P,Q)
申请工作签证须知
H,L,O,P和Q签证是为在美国工作的申请人发放的签证。这几种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或其他机构首先要在美国国土安全部获得可以雇佣外国员工的批准书。如果被批准,雇佣公司将向申请人发放允许其申请签证的I-797表。
H签证:H签证签发给到美国短期工作的申请人。
批准书必须得到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批准。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去美国的工作签证,必须等到领事馆接到国土安全部的批准书I-797表后才可申请签证。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转换了身份,其批准书不必从国土安全部寄至使馆,但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必须出示I-797表的原件。
建议所有申请人面谈时出示I-129表复印件。
L签证:L签证签发给将被派往去美国分公司或有关系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需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门知识,且在申请签证之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
L1和L2签证分两种类型:一次入境,六个月有效期的签证无须缴交其它任何费用;多次入境,二年有效期的签证须另外缴交120元美金的费用。
如果您想申请多次入境的签证,请带上足够的费用。从2005年3月8日开始,Blanket
L-1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多交500美元用于防假侦查。申请人可在面谈时以美金或根据当日的外汇兑率兑换以人民币结算。
O,P,Q签证:这几种签证签发给去美国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表演者或有特殊才能的表演者或专业人员。
配偶子女探亲签证
(F-2,J-2,L-2,H-4)
要获得去美国短期逗留探望配偶或父母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F-1,J-1,M-1,H-1,H-2或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且其希望进入美国与上述签证持有者团聚。
申请非移民签证须知:
F-2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J-2签证:签发给访问学者(J-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M-2签证:签发给参加专业的或其他被承认的非学术机构的培训的留学生(M-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H-1或H-2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L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申请人需要出示下列的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其和在美国的签证持有人的关系。比如:结婚证书原件,出生证明,相片等等。
在中信实业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的收据。
提供说明在美国亲属身份的证明。比如:赴美时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相关的申请学生签证的I-20表格,交流学者签证的DS-2019表格或短期工作签证的I-797表格。
证明申请人或其在美的主要签证持有者有足够的资金使其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或不会在美国寻求非法就业。
文艺工作者及其技术助理申请美国签证须知
凡准备在美国进行现场表演和制作音像制品(电影和录像制品)的外国文艺工作者及其技术助理在申请签证之前应先从美国国土安全部得到批准书。批准书申请程序复杂,美国领馆建议美方主办单位、资助人和文艺节目制作人请一位曾为艺人申请过批准书的专业律师为这些文艺工作者申请批准书。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书分为以下几种:H、L、O、P和Q。
注意:许多美方和中方组织者都认为如果主办单位是一个非赢利机构,现场表演不售票,演员没有报酬,他们就不需要批准书。这是错误的。在美国演出的外国文艺工作者不需要批准书的只有以下三种:
持B类签证的业余演员不需要批准书,他们可以在美国自由演出。此类演员一般都有与自己的业余爱好无关的主要工作、职业或学业,他们除了旅行费不得有其它报酬。请注意,未成年演员必须被视为职业演员,尤其是那些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经费来源的全日制学生。
文化宣传演出:演出经费全部由外国中央政府承担,表演目的是向观众介绍该国文化,这类演出不需要批准书。由于这类演职员持B类签证,所以他们不得从美方得到任何报酬,美国赞助人、资助人或主办单位不能介入制作、不准售票,所有费用必须由派遣国中央政府承担。如果项目制作有美方参与,则需要向美国移民归化局申请批准书。
在由美国公民和美国永久居民经营的录音棚里录制音乐的外国音乐家可持B类签证,不需要批准书。
新闻和广播媒体业者的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发给新闻和广播媒体的非移民签证因访美目的不同而种类不同。
以进行现场实事报道为目的而去美国的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业及其它媒体组织的工作人员应签发I(媒体代表)签证。他们不需要批准书,但要提供媒体工作资格证明。
为了参加带有艺术性质节目制作而去美国的媒体代表在申请签证前应有国土安全部的批准书。根据不同情况,一般是H或P类批准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O、L和Q类批准书。电视、广播和电影制作公司最好从律师事务所找一名有媒体工作经验、可为目前制作的项目提供特别建议的专家律师。
以出席会议、购买或销售媒体设备或购买播映权的媒体代表,一般被认为是普通商务访问者,可持B类签证。
如何补办美国移民局离境记录
亲爱的旅行者
当您离开美国回您的祖国时,如果您忘了将您护照里的白色离境卡I- 94W卡交还给国土安全部的话,那代表您的离境没有被准确地记录下来。更正您的离境记录是您的责任。您必须提供给国土安全部有效的材料以便国土安全部能更正您的离境记录,那么您在国土安全部就有一个完整的出入美国境的记录。
如果您没有一个有效的离境、或者无法合理的证明您曾经准时离境,那么在您下次申请入境美国时,国土安全部将会认为您曾滞留美国没有准时离境。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您的签证将会被取消,同时您将会被要求立即返回原地。
如果您是通过免签证协议来美国的旅行者,并且曾停留超过所批准的时间,那么当您下次来美国时必须先去美国使馆申请签证。如果上次您已滞留,而这次您又来到美国入境口岸试图根据免签协议在未办签证的情况下进入美国,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将会命令您立即返回原地。
申请补办离境记录时,国土安全部将会考虑及接受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不仅仅局限于下列资料:
离开美国时所使用的登机牌原件
您护照里盖有离开美国后出入其他国家的出入境章(请提供空白页除外的整本护照复印件,包括含有相片的个人资料页)
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例如:
雇主发给您的带有日期的工资单或凭证以证明离开美国后在其他国家工作
带有日期的银行帐务往来以证明您已离开美国在其他国家居住
学校的考勤记录证明您离开美国后在美国以外的学校上课
带有日期的信用卡使用收据,请保留您的名字,但是删除信用卡号码以证明您离开美国后在其他国家居住
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您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您必须邮寄您申请材料的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请提供复印件。如果您邮寄的是原件的话,请自己保留一份复印件。国土安全部将不退还所有材料。为了帮助我们更快地了解情况和更改您的记录,请用英文写一份说明书。您必须将您的说明书以及其它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ACS - INS SBU
P.O. BOX 7125
LONDON, KY 40742-7125
USA
切记:不要将您的离境卡及其它证明材料邮寄去任何美国使领馆、任何国土安全部的办公地点或除上述地址以外的任何地址。只有在上述地址收到您的材料后才能更正您的离境记录以避免您将来入境美国时有可能遇到的不便。
(Rev. IN02-39)
非移民签证中最常见的问题
●我应怎样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签证费是多少?
●我要去美国,应提前多久申请签证?
●如果我以前去过美国,再次申请时还需要面谈吗?
●签证官是如何决定批准或拒发申请人的签证?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如果拒签是基于214条(b)款,就再不能申请签证了吗?
●被拒签的申请人是否必须等到3-6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据说,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
●例如:留学签证和旅游签证的拒签理由总该不同吧?
●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女,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我所在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写信保证我会回到中国,可我仍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我是否可以提前给使馆发信或传真,让签证官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牢固关系?
●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是否有帮助?
●我是否可以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
●如何为我父母申请赴美探亲签证 ?
●若我对申请美国签证还有其它疑问,该怎么办?
●如果我是住在中国的外籍人士, 我可以在广州申请非移民签证吗? 谁可以陪我一起来面谈?
●为赴美人员提供的有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的须知 非移民签证申请照片新的要求
关于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的通知
●非移民签证申请照片新的要求
●关于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的通知
我应怎样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签证费是多少?
在广州领事区居住、工作的申请人打算去美国时,可以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广州领事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四省。
居住在广州领事区外其他地区的申请人,请到下述使/领馆办理签证:
北京– 北京, 天津, 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
成都– 重庆,贵州,四川,西藏,云南
上海– 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沈阳 – 黑龙江,吉林,辽宁
香港
在中国申请非移民签证需出示下列材料:
两份填写完整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56(一份用中文填写,一份用英文填写),两份填写完整的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DS-157(仅限年龄在16岁以上的申请人,一份用中文填写,一份用英文填写)。这两种表格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免费领取,也可以点击此处直接下载使用。填写DS-156申请表时,请勿忘记填写姓名的“中文电码”以识别您姓名的汉字。
两张最近的美国护照相片(请将照片贴在申请表的指定位置)
有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赴美商务考察,旅游探亲的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期离开美国的日期长至少九个月。
除上述材料外,我们建议申请人出示其在美国短暂合法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社会,经济及其他方面约束力的证据。
第一次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赴美的申请人需要拨打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电话:4008-872-333(中国大陆用户)或86-21-3881-4611
(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进行面谈预约。预约时请告知工作人员申请人的姓名和护照号码。由于安全原因,签证面谈时请勿将手机,呼机,手提包,行李及背包带入领馆。
无论申请何种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交纳人民币830元申请费
(无论签证批准与否,申请费概不退还)。面谈时请同时携带两联该交费收据。
我要去美国,应提前多久申请签证?
请在预定出发的日期前尽早申请。由于申请人人数并不固定,面谈需要等待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
如果我以前去过美国,再次申请时还需要面谈吗?
美国使馆与中信实业银行合作,启用免面谈签证申请服务。免面谈服务只适用签证失效一年内的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符合该项服务的要求,可以将申请材料交到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各分支机构。通过中信实业银行递交申请的申请人于周三或周四下午到领事馆打指模,他们办理签证所需的时间要比通过话务中心预约面谈的申请人短得多。
商务旅行者(B1),旅游者(B2)适用于该项服务。返回同一所学校学习的学生(F),返回同一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J)及返回同一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H)也可以使用该服务。请注意:申请人本人必须回到中国,切勿在本人不回到中国的情况下将护照及申请材料邮寄回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中信实业银行收取人民币200元的手续费。有些地区的手续费略高于这个数字。
签证官是如何决定批准或拒发申请人的签证?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
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由于年轻的申请人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他们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如果拒签是基于214条(b)款,就再不能申请签证了吗?
不是。如果您已备有第一次申请时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前一次被拒签后,您的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您可以再次申请签证。
被拒签的申请人是否必须等到3-6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提交能够证明您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证明,您就可以重新申请。
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反映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您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假定您有移民倾向,而您必须能证明您的整体情况迫使您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我们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
据说,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不是。您应照实说。如果您符合条件,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您就可以得到旅游签证。但是,如果您在赴美意图上有意误导签证官,我们就很难相信您提供的其它信息。
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签证官必须先衡量您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发给您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您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由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您并发给您I-20表,但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例如:留学签证和旅游签证的拒签理由总该不同吧?
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214条(b) 款被拒签的。大多数被拒签的人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女,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经验表明,独生子女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女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点拿签证是不够的。
我所在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写信保证我会回到中国,可我仍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美国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代替签证官行使权力、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保证信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外的关系。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与此类似,它不能自动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但是,签证官会将它同其它文件一起纳入考虑的范围。
我是否可以提前给使馆发信或传真,让签证官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牢固关系?
提前给我们写信没有用。您应该在面谈时带上这封信和其它材料。面谈的地方才是审核申请人材料的最恰当的场合。
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方学校时,参加这类考试。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是否有帮助?
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我是否可以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
是否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由申请人自己决定。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申请签证不需要请旅行社代办。旅行社经常让申请人交钱填表,但在我们这儿,表格是免费发放的。依据我们的经验,许多申请人听信代办人的话,在回答问题时不说实话。其实,诚实的回答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而不实的回答,会让人怀疑整个签证申请。
如何为我父母申请赴美探亲签证 ?
经常有中国学生、在美工作者和美国永久居民咨询我们有关为他们的父母申请赴美签证的问题,他们想知道怎样能使其父母亲符合条件,获得签证。根据我们的经验,有资格获得签证的父母很多,而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父母也不少。因此申请人与中国间的不可分离的约束力是签证官给上述人士的父母做面谈时的焦点问题,它帮助签证官决定是否给申请人签发签证。
如果申请人去过美国,他们在美国停留了多长时间?
如果他们在美国停留超过6个月,他们得到国土安全部的批准吗?
(注意:申请人面谈时请带上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延期批准证明。)申请人从美国回到中国多久了?
申请人在国内有几个孩子和孙子(女)?
美国的亲属是否和其它国家在美国的学生、在美工作者和美国永久居民一样回本国探过亲
申请人是否还工作?如果是,工作性质是什么?收入是多少?
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好在面谈时说明上述情况。因为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关系到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101(a)(15)B条的规定,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在美国之外的国家有永久住处,并且不准备放弃。换言之,在国外居留一年左右的申请人难以证明自己在中国有极强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可确保他们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按时回国。经常有年长的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从美国回到中国后再申请赴美签证时会被拒签,即使他们有国土安全部的延期批准书也不能获得签证。通常,这些申请人在美国居住了一年或更长时间,回中国不久即又申请赴美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确保他们回国,因此他们不符合再获得签证的条件。这种情况下的父母最好邀请他们在美国的亲人回中国探亲。
若我对申请美国签证还有其它疑问,该怎么办?
您若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给我们发传真,号码为:(86)20-3884-4424或拨打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电话:
4008-872-333(中国大陆用户)或86-21-3881-4611 (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
或查询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在互联网上的网页。
*国务院忠告,国际用户有责任支付国际长途电话的费用。目前的情况显示国际用户都要等待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接通话务员。
如果我是住在中国的外籍人士, 我可以在广州申请非移民签证吗?
外籍人士可以申请非移民签证,但是如果此类申请人没有中国的合法居留权(外国人居留证或工作签证)并至少在中国居留满1年以上,利益他们将很难通过美国移民法214(b)条款的要求。
任何一位拥有中国的合法居留权并同时在广州领事辖区内居住满1年以上的非中国籍人士必须准备证据证明符合上述要求。同时申请人必须证明他在中国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中国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中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
谁可以陪我一起来面谈?
一般来说,成年申请人应该准备自己一个人与领事官员进行面谈。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成年的监护人陪同,或其他领事官员认为需要协助、陪同而与另一申请人一起接受面谈。美国公民不允许陪同申请人参与面谈,但我们欢迎美国公民在每星期一下午3:00
至4:00参加我们的美国公民接待时间。
为赴美人员提供的有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的须知
美国驻华使馆及领事馆各部门,包括签证处均正常办公。就申请非移民签证而言,目前尚无任何新的要求。
美国海关和边境管理处目前并未对来自被列为SARS疫区的赴美人员进行强制性隔离或禁止其入境。但是,对于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入境美国感染SARS病毒的人员,美国公共卫生署保留对其进行隔离的权利。
关SARS的详细情况和最新消息,请登陆美国疾病控制和防疫中心(CDC)网站http://www.cdc.gov/ncidod/sars/.
非移民签证申请照片新的要求
每一份签证申请都需附申请人正面,无边框的,摄于最近六个月的照片一张。“正面”是指申请人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脸部需占整张照50%。虽然由于发型的不同,很难严格地定义“脸部”,总体上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巴,左右至两边发际,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的要求是从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2英寸(大约为50毫米*50毫米)正方形,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1/8英寸至1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可以是白色或浅色背景的彩色照片,照片无边框,需被订在或粘贴在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照片背景如有花纹或图案,或呈深色,将不被接受。
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需递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照片。此类照片规格与美国护照照片相同。申请人可去任何照相馆要求拍摄此类照片,或直接去拍摄美国护照的照相馆。
关于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的通知
所有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必须缴纳人民币830元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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